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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最高可罰50萬元
2021-08-23 09:11:59   來源:遼沈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wǎng)易微博

日前,沈陽市政府發(fā)布關(guān)于修改《沈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決定,刪去《辦法》第二十九條,同時,提高了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懲罰力度。

此前,《辦法》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時,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單位有此行為的,由市或者區(qū)、縣(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zé)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此行為的,由市或者區(qū)、縣(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zé)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修改后,《辦法》提高了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懲罰力度?!掇k法》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時,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市或者區(qū)、縣(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zé)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此行為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此行為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記者王琳)

關(guān)鍵詞: 傾倒 拋撒 生活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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