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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分賣分新規(guī)來了!4月1日起駕駛證買分賣分將被重罰
2022-04-01 09:55:53   來源:遼寧日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wǎng)易微博

為從源頭減少買分賣分行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買分賣分以及組織他人實施買分賣分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行為規(guī)定了相應的責任。該辦法將自4月1日起實施。

實踐中,一些機動車駕駛人為避免記滿12分,請他人頂替處理交通違法和記分,嚴重損害法律制度的權威性和記分制度的教育引導功能,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是一些不法人員以此牟利,組織、介紹買分賣分,影響十分惡劣。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機動車駕駛人請他人代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并支付經(jīng)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支付經(jīng)濟利益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同時,依法對原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一次記12分;同時,依法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記者任沁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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