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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積分清零的具體時間點?駕駛證積分可以幫別人扣分嗎?
2023-06-01 09:45:12   來源:中華商貿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駕駛證積分清零的具體時間點?

駕駛證積分具體的清零時間點就是0點,其實簡單一點來說就是24點。正常情況下,駕駛證每個記分周期都是12個月時間,如果車主領取駕駛證的時間是3月3日,一直到明年的3月2日就是屬于一個記分周期,然后下個記分周期的計算時間就是3月3日。

一般駕駛證進入新的記分周期后,扣分就會自動清零,然后從12分重新開始計算。但期間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駕駛人在上個記分周期時間內,車主還有相關的違章沒有處理完成,這樣就會導致扣分不會清零,直接計算到下個記分周期。

這種情況下也就說明在下個記分周期時間內,并不是直接從0分開始進行累計的。也就是在原有扣除的基礎分上面,然后再去進行疊加。所以車主需要在下個記分周期來臨之前,必須要先去處理好相關的違章,并且繳納罰款。

如果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扣分已經達到12分,這樣就會導致駕駛證被暫扣。如果想要領回駕駛證,需要去指定的地方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相關的內容,學習時間是7天,等到學習完成之后,車管所就會安排駕駛人在20天時間內參加科目一考試,只有成績合格后,才能重新恢復駕駛證的資格,也就可以領回駕駛證。

駕駛證積分可以幫別人扣分嗎?

駕駛證不可以幫別人扣分。

駕駛證“替人銷分”屬于違法行為,具體處罰如下:

1、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一次記12分。

2、機動車駕駛人請他人代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并支付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支付經濟利益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同時,依法對原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同時,依法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

組織他人實施前兩款行為之一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十萬元;有擾亂單位秩序等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3、交通警察串通他人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警務輔助人員串通他人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的,予以解聘;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不包含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其違法處理業(yè)務,并對其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組織調查。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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