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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個人所得稅退幾年的?哪些情況會退個稅?
2020-06-30 09:22:42   來源:瀟湘晨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wǎng)易微博

“我的退稅可吃頓火鍋”,也有網(wǎng)友需要補稅,很多網(wǎng)友在朋友圈曬出了自己個稅退稅的金額,從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有人甚至收到了6000多元的退稅,也有網(wǎng)友直呼“退稅真香”。

4月1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官網(wǎng)獲悉,湖南省自2020年3月31日起,為納稅人開通手機、網(wǎng)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遠程辦稅渠道。同時,為便于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已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請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

如確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時間辦理的,可在年度匯算期內,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申請退稅是權利,可以放棄退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guī)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需要補稅的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

因為新個稅法實施之后,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賬,再多退少補。依據(jù)新個稅法,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將迎來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辦理。今年因為疫情,國稅總局之前暫停了這項工作。

此外,根據(jù)相關稅法規(guī)定,三種情形的個人可以不用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根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shù)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

長沙市民小黎,2019年工資薪金總額240000元,年終獎36000元。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年終獎需繳稅1080元,匯算結果應補稅10元;如果將年終獎合并計稅,則需補繳4555元。顯然將年終獎單獨計稅更劃算。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chǎn)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xiàn)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xiàn)象。因此,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記者陳張書

關鍵詞: 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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